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题: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潘洁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19日对外发布。意见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怎样理解其内涵?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
问:“数据二十条”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具有无形性、非消耗性等特点,可以接近零成本无限复制,对传统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制度提出新挑战,亟需构建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不断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起草“数据二十条”,组建跨学科专家队伍,赴多地深入调研,并吸纳了各方面有关意见。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数据二十条”。
问: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有哪些重大意义?
答: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是新时代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标志性、全局性、战略性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赋能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应对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有利于统筹分配效率与公平,推动全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促进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问:怎样理解“数据二十条”的主要内容?
答:把握一条主线。坚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这一主线,以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目标。
构建四个制度。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从规则、市场、生态、跨境等四个方面构建适应我国制度优势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在初次分配阶段,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创造者合理倾斜,在二次分配、三次分配阶段,重点关注公共利益和相对弱势群体,防止和依法规制资本在数据领域无序扩张形成市场垄断等各类风险挑战;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
推进四项措施。加强党对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大做强数据要素型企业;积极鼓励试验探索,支持浙江等地区和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数据产权界定、数据流通和交易等主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政策及标准。
问:“数据二十条”提出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的相关考虑是什么?
答:在数据生产、流通、使用等过程中,个人、企业、社会、国家等相关主体对数据有着不同利益诉求,且呈现复杂共生、相互依存、动态变化等特点,传统权利制度框架难以突破数据产权困境。
“数据二十条”以解决市场主体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创新数据产权观念,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聚焦数据使用权流通,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
问:“数据二十条”提出构建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体系有什么考虑?
答:由于数据特性复杂,数据交易存在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监管难等挑战。“数据二十条”提出从流通规则、交易市场、服务生态等方面加强数据流通交易顶层设计,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探索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全国数据交易场所规划布局,出台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培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两类主体。
问:下一步,在推动“数据二十条”落实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一是健全政策顶层设计。围绕“数据二十条”不断丰富完善数据要素各方面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打造“1+N”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二是推进实施试点示范。在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开展数据要素流通使用试点示范,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统筹数据交易市场建设,规范数据交易管理,推进数据交易场所和数据商功能分离。
四是夯实数据要素基础设施。探索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登记存证平台,推进数据要素领域创新平台布局,立体化推动“东数西算”工程,形成“算力”和“数据”相结合的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五是强化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健全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制定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政策法规,服务社会公共管理,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完善政策工具箱,引导大型央企国企、大型互联网企业加大数据流通使用,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六是加强工作整体统筹力度。发挥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定期对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推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不断丰富完善。
中国教育以质图强高质量发展******
作者:王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财政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基础教育:构建素质教育新格局
2022年,基础教育迎难而上、奋力改革,着力构建发展素质教育新格局,着力构建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
发展素质教育找准突破口。
素质教育理念和政策落地见效的关键在于德育、素质教育的应有地位和科学评价体系真正确立起来。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寻求突破,立德为先有抓手,核心素养有载体,评价改革有导向,“双减”工作有成效,带来中国基础教育的深刻改变。
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德育是素质教育的灵魂,思政课是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2022年7月,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以“大思政课”建设为抓手,建设“大课堂”、搭建“大平台”、建好“大师资”,推动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推动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2022年1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针对中小学思政课存在教师兼职比例过高、专业性不足的问题,明确具体的专职教师配备比例,提出到2025年“小学专职教师配备比例达到70%以上,初高中配齐专职教师”的目标。一系列举措强调了善用“大思政课”,引人以大道、启人以大智、育人以大德,助力学生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课程是育人载体,在人才培养中发挥核心作用。2022年3月,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基于义务教育阶段时代新人培养的目标要求,通过培育核心素养来实施素质教育,引领课程改革由“知识本位”转向“素养本位”,推动育人方式深度变革。
考试评价是“指挥棒”,普通高中是应试教育“重灾区”。为克服普通高中办学中“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从“育分”转向“育人”,教育部2021年12月31日印发、2022年开始实施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从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明确了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的评价标准,并把不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炒作高考“状元”等作为考察要点,确立起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2022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中考命题工作的通知》,与2019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一起,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和考试方式,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促进素质教育实施。
深入推进“双减”,优化教育生态,继续完善“1+N”的“双减”政策制度体系,强化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全链条治理。2022年1月,教育部、中央编办和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指出,到2024年,基本建成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2022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到2024年6月,隐形变异培训得以全面清除,有力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主要目标。2022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推动非学科类培训为学生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发挥积极作用,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明确到2024年,非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效显著。
一年多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双减”工作扎实推进,校外培训市场野蛮生长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校内减负提质受到普遍认可,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提高教师质量找到新模式。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有高质量的教师才会有高质量的教育。造就新时代基础教育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需要从源头上抓起,筑基提质、补短扶弱、做优建强,筑牢强师之基。
推动教师教育振兴发展。2022年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提出在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中稳步推进免试认定改革,将教师队伍质量关口前移到培养院校,吸引真正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成为教师队伍后备军。2022年4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高素质教师人才培育计划,构建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发展机构为纽带、优质中小学为实践基地的开放、协同、联动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加强欠发达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后备。教育部等九部门在2021年发布《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即“优师计划”。2022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提出“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的核心关切,一是从源头上改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二是聚焦“优秀”,全面落实高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三是强化“保障”,确保师范生在校“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得发展”,鼓励支持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名校长领航让学校走上名校路,名师汇聚才能成就好学校。2022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2—2025)的通知》。2022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培养基地及培养对象名单,确定150位教师为名师培养对象、10家单位为名师培养基地,150位校长为名校长培养对象、10家单位为名校长培养基地,旨在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鲜明教育理念和成熟教学模式、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名师名校长,培养为学、为事、为人示范的新时代“大先生”。
职业教育:着力提高质量提升形象
2022年,职业教育聚焦“提高质量、提升形象”,改革攻坚在类型定位、体系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全面发力,破解“大而不强”问题,助力技能型人才培养和技能型社会建设。
顶层设计回归技能教育本质。
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教育为核心的教育类型。2022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从立法层面对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的实施、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等作了全面的制度安排。据新华社2022年10月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有序有效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据新华社2022年12月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以提升职业学校关键能力为基础,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科教融汇为新方向,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
关键要素提升院校办学能力。
办学条件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2022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提出逐步提升教师培养学历层次,带动“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建设,推进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校企互聘兼职的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9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通知》,10月印发《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突出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考察,注重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绩,形成“双师”团队建设范式。2022年11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持续加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明确各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吸引力。
工作场景增强学生职业能力。
实习实训是职业教育的重要育人环节,既是学生专业学习和技术技能训练的必备途径,也是提前熟悉岗位和融入社会的重要方式。教育部等八部门2021年12月31日印发、2022年开始实施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着眼实习全程、聚焦关键节点和各方责任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实习的行为准则,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为实习管理划出了底线和红线。2022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提出面向重点领域数字化、智能化职业场景下人才紧缺技术岗位,以校企联合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为主要培养形式,建设一批现场工程师学院,培养一大批具备工匠精神的现场工程师,形成为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系统储能、赋能的人才培养培训生态。
高等教育:全面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2022年,高等教育聚焦国家发展、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发展的战略需求,以学科建设引领人才培养模式和科研组织体系改革,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全面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双一流”建设突出学科特色。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新时代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引领性和标志性工程,首轮“双一流”建设2016年启动至2020年结束,初步评估若干所高校逐步跻身世界一流大学行列。2022年1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双一流”建设正式进入新一轮周期,强调优化以学科为基础的建设模式。2022年2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名单不再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淡化高校的“身份”和“帽子”。高校将在国家分类评价体系的导引下,探索自主特色发展新模式,聚焦各具特色的优势领域和方向上创建一流。
“新农科”推进学科跨界融合。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关键在科技、在人才、在教育。针对传统高等农林教育学科碎片化、过度分化、“单兵作战”的问题,2022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指出引导涉农高校面向新农业、新乡村、新农民、新生态,面向粮食安全、生态文明、智慧农业、营养与健康、乡村发展等五大领域,设置生物育种科学等12个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2022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推进农林教育供给侧改革,加快构建多类型农林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高层次、高水平、国际化的创新型农林人才。
哲学社会科学强化体系建构。
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日益完备。2022年,两份重要文件相继出台,积极推动了哲学社会科学稳步发展。据新华社2022年4月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快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据新华社2022年5月报道,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联合印发《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强调充分发挥高校作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五路大军”中的重要力量作用,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提升高校咨政服务能力。强调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打造一流学科专业群,构建适应国家需求支撑知识创新的学科体系。
科研组织强调“大科学”模式。
现代科研正在从自由探索为主向与重大问题导向的多学科交叉融合并重转变,需要高校科研组织模式从学科导向的松散型“小科学”科研模式,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目标任务的系统生态型“大科学”科研模式转变。据2022年8月教育部消息,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推动高校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有组织科研,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培养造就一批战略科学家,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