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瞰”中国丨塞罕坝:开垦一片荒原,用信念种下一片森林******
开垦一片荒原,用信念种下一片森林。
如今的塞罕坝一改“黄沙遮天日,飞鸟无栖树”景象。从1962年至2020年年底,塞罕坝森林面积由24万亩增加到115万亩,森林覆盖率从18%提高到82%。为首都阻沙源、为京津涵水源、为河北增资源、为当地拓财源,这颗“华北绿宝石”,发挥着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7年,塞罕坝林场建设者获得联合国环保最高荣誉——“地球卫士奖”。
六十年寒来暑往,塞罕坝人种下的是树,也是希望,更是未来,写就了中国生态文明的发展奇迹。
联合出品: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 光明网
监 制:战 钊
编 导:张佳兴 蔡 琳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