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国际范” 政协委员支招北京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
中新网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2035年初步建成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2050年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正在召开的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委员们围绕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打造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北京标杆”、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等为建设“国际范”大国首都建言献策。
2022年,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实现新跃升。据统计,去年北京市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保持在6%以上,研发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稳居全国第一;全市新设科技型企业首次突破10万家,同比增长12.21%。
北京市政协委员、德勤中国首席执行官曾顺福谈到,创新一直是北京的优势,北京应进一步大力支持科技创新的发展,帮助企业推动数字化转型。而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很大动力来自于人才,建议北京加大国际人才引进能力,包括加强顶层设计、定向招引创新人才、加强对此类人才的配套服务以及提升北京市的宜居程度。
在他看来,北京可以推动科研和成果转化体制改革,创新科研管理机制,从工作环境、评价机制、薪酬待遇等方面建立有利于国际人才进入的创新环境,加强科研人才跨国流动的市场机制建设和合作方式创新,探索建立外国专家承担课题、联合研发项目经费包干制等科研项目管理改革创新,吸引更多外国高水平专家参与联合研发项目。对科技创业和中小型科技企业给予更多支持,设置科创企业发展基金,举办科技创新大赛,强化国际科研和创业的软硬环节建设等。同时,增强对国际人才的人文关怀和对其家庭成员的配套服务,围绕国际人才工作圈和生活圈,提升城市“软环境”。
当前,北京正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智慧城市发展行动纲要》,到2025年,北京将建设成为全球新型智慧城市的标杆城市。来自科技界的市政协委员、奇安信集团董事长齐向东认为,北京在建设智慧城市过程中,亟需打造高水平的智慧城市安全运营中心,树立中国智慧城市建设的标杆,为数字城市发展打牢基础。
“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复杂,防护难度大,需进一步加固网络安全底座。”在齐向东看来,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现代城市重塑发展新优势、抢占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而网络安全是智慧城市的核心底座,网络安全运营水平决定了智慧城市的抗风险能力。目前,奇安信正与西城区合作建设西城区网络安全运营中心,将努力把该运营中心打造成北京网络安全的“名片”,并向全国推广。
要打造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北京标杆”,齐向东认为,发展与安全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有安全保障的发展,才是健康的、可持续的发展。他建议,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网络安全投资在数字经济项目中的占比;另一方面,鼓励重点企业承担技术研发工程,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北京在国际知名度、消费繁荣度、商业活跃度、到达便利度、消费舒适度、政策引领度等关键指标方面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体育、教育、医疗、会展等一系列“城市名片”。
“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要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引领作用,消费科技场景的促进作用和金融保险的支撑作用,实现传统商圈转型和质量升级。”北京市政协委员、致公党北京市委副主委刘学增建议,北京要优化数字经济生态,对接能源、电力、通信等领域在京央企,组织一批具有较大量级和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应用场景;打造沙箱试验区,推动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数字贸易治理、跨境支付等领域落地,形成一批标志性的金融科技应用场景;构建具有古都文化特色的数字文化新业态,立足古都创新文化资源优势,丰富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场景;建设新型数字产业和消费集群,打造集文化、艺术、旅游、体育、休闲、娱乐等丰富多元为一体的消费场景。
来自工商联界的市政协委员、振兴国际智库理事长李志起多年来关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他认为,国际一流商圈是展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名片,是助力本土品牌走向世界的主场。北京目前有王府井、CBD和三里屯具备国际一流商圈的潜力,在打造差异化和识别度的国际一流商圈方面有一定优势,但也存在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等问题。
李志起建议,进一步统一商圈规划,打造商圈品牌。在商圈布局方面,可借鉴伦敦牛津街和纽约第五大道的空间布局,各商圈周边区域逐步连成一大片,有力提升商圈活跃度。同时,商圈自身建设要和周边资源积极联动,如通过过渡区域的设计将王府井和故宫打通,以人文历史为主脉络,实现文化和商业的交融。(完)
治理APP广告“乱跳转” 就该有“硬标准”******
□吴睿鸫
“手机APP开屏广告,‘摇一摇’就‘乱跳转’”“走着路打开软件,手机不小心晃一下就自动跳转”……如今,APP“摇一摇”功能日益普及,增强了使用的便捷性,但部分应用出现“乱跳转”现象,给用户带来了困扰。近期,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标准,以规范“乱跳转”问题,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2月1日《人民日报》)
久被诟病的“弹窗广告”,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多轮整治后,已有所收敛,可“摇一摇”式开屏广告又冒了出来。稍有摇晃,手机就会自动进入广告详情页面、跳转打开广告相关软件甚至直接进入软件下载页面,给消费者带来新的困扰与烦恼。
对于APP广告“乱跳转”现象,江苏省消保委曾发起过关于《APP开屏广告“摇一摇”,你怎么看?》的投票,结果显示91%的消费者表示曾遇到过“摇一摇”等类似形式开屏广告,92%的消费者表示了厌恶。这意味着,这类APP广告“乱跳转”已影响到了公众的日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也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而“摇一摇”就“乱跳转”式开屏广告,在某种程度上变相强制手机使用者接受广告推送、下载APP,损害了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是在公然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App通过“摇一摇”实现进入广告,调取了手机的传感数据,而这些数据的获取,并未取得消费者同意与授权,这不仅有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也给消费者个人数据安全带来极大的潜在隐患。
令人欣慰的是,工信部开始联合多部门,对APP广告“乱跳转”进行有效整治,出台了三项“货真价实”的“硬标准”:一,强化明示告知义务。向用户清晰明示要执行或触发的交互动作及结果预期。二,细化参数设置参值。将“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15米每平方秒,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时间不少于3秒,来确保APP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三,保障用户选择权。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不得强迫下载、安装、打开APP,不得使用欺骗误导用户的图片、文字和链接进行页面跳转或使用第三方APP。
可以预见,通过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信通院等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制度标准真正落实到位,将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消费者营造良好的信息消费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