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利预计锐减七成 太平鸟的联名营销不灵了?******
中新经纬2月1日电 (赵佳然)近日,太平鸟发布了2022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亿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82亿元,同比减少71%左右。预计2022年扣非净利润为亏损0.14亿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34亿元。
近年来,太平鸟频繁推出与知名艺人、IP及设计师的联名款产品,同时广告宣传费用高企,然而其盈利能力相较前几年却愈发不尽如人意。业内人士表示,联名款虽有扩大用户群体的优势,但联名营销过度可能会降低主品牌的品牌属性,干扰消费者判断。
零售业绩失速 毛利率持续下降
太平鸟为一家时尚服饰零售公司,旗下拥有太平鸟女装、男装,以及乐町、Mini Peace等品牌,于2017年上市A股。对于2022年净利润的大幅下跌,太平鸟称因公司零售业绩出现下滑,销售毛利同比下降。同时,公司店铺租金、员工薪酬等固定性费用较大,导致扣非净利润出现亏损。
从近年业绩来看,2022年为太平鸟连续第二年净利润下滑。2021年度,太平鸟营收109.21亿元,同比提高16.34%;净利润6.77亿元,同比下降4.25%。
事实上,近年来太平鸟业绩处于波动之中。东吴证券研报显示,2020年中国服装零售整体市场占有率(零售额口径)整体增速为-10%的情况下,太平鸟零售额增速达9%,位列第一名;该年太平鸟净利润一度上涨超三成。2019及2021年,公司都曾出现净利润下跌的情况,但跌幅远远不及2022年的71%。
2022前三季度,太平鸟营收同比下降16%,净利润仅为1.53亿元,同比减少72.45%。在此期间,太平鸟的直营店、加盟店的收入均出现下滑,其中直营店下滑更严重。作为应对,太平鸟关闭了大量门店,并进一步加大加盟拓店力度,然而开新店的数量不及关店数量,2022前三季度共关店871家,净拓数量为-350。
毛利率方面,上市以来太平鸟毛利率一直保持在52%-54%之间,在可比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2022前三季度,太平鸟毛利率合计减少3.57个百分点至50.27%,分品牌来看,太平鸟女装毛利率下降幅度最大,为减少5.02个百分点。
2021年度,太平鸟总体毛利率也下降了0.12个百分点,其中直营及线上销售毛利率有所增长,但加盟店毛利率下降了2.36个百分点。
联名营销过多生弊端
将自身定位“年轻、流行、时尚”的太平鸟,早就将目光放在了联名这一“流量密码”。2020年公司就在年报中称,其全年推出了50多款IP联名系列,联名对象包括其他服装品牌、知名动漫、知名偶像等等。
近年来,太平鸟先后签下王一博、欧阳娜娜、虞书欣、白敬亭、杨倩等知名艺人、运动员作为代言人,与各大知名IP、明星的联名款也源源不断地出新。例如,2022年底,太平鸟与迪士尼推出疯狂动物城联名系列,并与欧阳娜娜推出联名羽绒服,同年还推出了与爱心小熊、SUSAN FANG、国家宝藏等IP或设计师联名的产品。
中新经纬在太平鸟线上官方旗舰店搜索“联名”,共显示153件商品,其中排在前列的“雪天使米奇联名仿羊羔毛外套”“欧阳娜娜联名背带裤”“商场同款疯狂动物城联名卫衣”的月销量分别为94件、39件和29件。
为快速拉近与年轻消费者的距离,太平鸟在微博上多次与艺人进行合作曝光,如周洁琼、戚砚笛、赵露思等。在营销渠道方面,太平鸟自称“创建新奇有趣的互动内容,精准营销不同的圈层人群”,并十分注重抖音、小红书、B站等年轻人偏爱的新流量平台。
在IP和明星的加持之下,太平鸟出新品的效率颇高,同时营销费用也水涨船高。2021年度,太平鸟的销售费用从上年的32.73亿元上涨为39.49亿元;其中,广告宣传费由3.65亿元上涨为5.26亿元,涨幅约43.97%。2022上半年,广告宣传费虽同比减少,但仍高达1.92亿元。
“太平鸟这样的企业其实容易出现营销占比过大而本身研发不足的情况,品牌缺乏推陈出新的能力,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衰退,很容易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况。”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表示。
在业内人士看来,联名行为给服装品牌带来的利弊都十分明显。“联名款的优势就是通过联名IP,拓展当前品牌的用户受众群体,扩大用户基数。”零售独立评论人马岗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称,“联名款在近几年比较流行,这种营销策略很多品牌都在用。然而,如果联名营销过多,就会降低主品牌的品牌属性,也会干扰消费者对于品牌整体设计,及品牌形象的判断。”
鞋服行业独立分析师程伟雄认为,太平鸟的业绩增长和其年轻化转型及定位年轻消费者分不开。不过受疫情影响,加上太平鸟不断投入和扩张,营销费用的居高不下,业绩增长很难长期保持。
“作为实用性和设计艺术等多种元素集一身的产品,服装的产品品质、设计感、性价比等都是用户群体关注的,也是促进购买的重要因素。对于年轻人来讲会更注重设计感和流行度,较为成熟的消费者会更重视品牌属性。”马岗称。
提及2023年服装行业的前景,多家券商表示市场有望复苏转暖,对于太平鸟来说或许能迎来转机。东吴证券认为,2023年消费场景有望迎来恢复,其中品牌服饰业绩修复可期,预计修复拐点将在第二季度体现。细分领域看,运动服饰品牌有望在消费场景放开后率先复苏,“困境反转型”公司因受损较严重、业绩复苏弹性较大。中银证券也在研报中称,防疫常态化背景下,居民消费需求将不断释放,零售环境恢复较好。未来随着消费者信心不断恢复,纺织服装相关消费将得到全面促进。
江瀚对中新经纬表示,在他看来,太平鸟业绩下滑,并不意味着联名推新的营销方式要被完全否定。“当前的整个市场,尤其是线下市场需要一定恢复时间,如果太平鸟要转型,则需要抓住经济复苏的有利时机,平衡自己市场影响力和长期发展的可能性。”
针对公司联名营销策略及接下来的营销定位,中新经纬尝试拨打太平鸟电话,并向其发送采访提纲,截至发稿前未获得回复。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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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